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前身潍坊市新华书店,成立于1948年5月,作为省属国有文化企业,始终担负着党和国家重要的出版物发行重任,历经70余年发展历史,在市区设立奎文店、高新店2处门店和1处仓储中心,3家校园书店。另下辖寿光、寒亭、安丘、诸城、坊子、临朐、高密、昌邑、昌乐、青州10家县级分公司,网点遍布各县市区。现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助力企业发展,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临朐分公司营业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条件:
根据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批复意见,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招聘,招聘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30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后出生);
2、专科及以上学历;
3、无不良从业记录;
4、同等条件下,有类似从业经验者,优先录用;
5、身体健康;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临朐分公司:营业员1名
三、招聘方式:
委托天泽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聘。
四、组织报名
1、报名需提供材料:自行下载《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临朐分公司招聘报名登记表》、连同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毕业证(必须附学信网查询结果,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还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应聘岗位所需条件和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上材料除免冠照片需提供电子照片版外,皆为电子扫描件(PDF格式)。将以上材料按照顺序建立文件压缩后发送至电子邮箱wfxhsdzhb@163.com,邮件标题为“临朐分公司招聘+姓名”。
2、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9日24时结束。
3、报名咨询电话:15621754213(史老师)、15628712281(老师),接受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4、应聘者需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天泽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和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分别对所有应聘者资料进行初审。不按规定时间报名、报名材料提供不全、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漏填的,将取消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确定进入初试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上发布公告,并电话通知进入初试人员。
五、面试
本次应聘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两轮面试,由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和潍坊天泽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对应聘者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识、谈吐、品德、心理素质等方面。面试时应聘者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初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面试合格人数确定复试人选。初试、复试均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六、研究确定人选
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根据两轮面试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
七、审批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报书店集团审批,审批后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体检
拟录用人员在收到查体通知后,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
九、办理招工手续
用工单位人事部门通知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并办理入职手续。新员工必须遵从公司的时间安排前来报到,如应聘人员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可协商确定新的报到时间。协商不妥的,放弃录用。
十、报到
新员工在报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全日制学历毕业证、最高学历证明、专业资格证书、一寸免冠照片,领取《新员工登记表》、《实习人员告知书》,填写后一并交至用工单位人事部。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应立即将其辞退。
十一、试用考核
新员工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所在部门负责人按月对新员工进行考核。新员工在试用期间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并能胜任公司布置的各项任务,接受部门和公司领导的考核,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十二、录用
试用期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单位与录用人员首签三年劳动合同,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留用者,薪酬根据招聘人员能力水平及自聘人员薪酬发放情况研究确定。